《新天堂2》幻变系统详解

小编:Ocean 2012/08/06 17:39

副职业系统规则

1. 每个角色在拥有一个主职业的前提条件下,额外的再可以拥有三个副职业。
2. 主职业等级最高可至99级,第二主职业(第一副职业)等级最高可至99级,第二第三副职业等级最高可至80级
3. 角色已经拥有的副职业等级必须达到等级75,才可以追加新的副职业
a) 在选择副职业时有几项限制:
b) 敌对种族(精灵和黑暗精灵)不可相互选择对方种族的职业当作副职业
c) 暗天使种族只可选择暗天使的其他职业做副职业。五大种族不可选择暗天使的任何职业做副职业
d) 战争工匠 和 霸主 这两个属于独一无二的特殊职业,因此无法选择来当作副职业
e) 与主职业属同系别的职业也不可以选择,以下列出6种同系别不可互选的职业
同为刺客系的宝藏猎人、大地行者、深渊行者
同为骑士系的圣骑士、暗骑士、席林骑士、圣殿骑士
同为召唤系的法魔、元素使、暗影召唤士
同为治愈系的长老 席林长老
同为辅助战士系的剑术诗人、剑刃舞者
同为巫师系的术士、咒术诗人、狂咒术士

副职业的转换:
点击角色信息图标或用快捷键C呼出角色信息窗口,点击其中的副职业图标就可以变换为相应的副职业。

 

 

该转换过程简单方便,原地就可以进行,并且不收取任何费用,也没有转换限制次数。需要注意的是,在转换职业以后,将会消除身上目前的所有状态效果,且会获得持续15秒的「自我迷失」后遗症。
 

 

 

此状态会在15秒内暂时降低玩家的攻防能力,并且暂时无法使用技能,也暂时无法再度转换职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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